关于开展西安翻译学院 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树立励志典型,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1-2022 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西安翻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西译学发〔2021〕4号)和《西安翻译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西译院发〔2021〕41号)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奖项标准及名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各学院名额分配请参看《西安翻译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年度已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
6.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年度内同一专业或年级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7.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年度内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申请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到学校处分和通报批评以及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3.休学期间或无故未按时报到注册学籍者;
4.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年;
5.生活奢侈,铺张浪费,使用高档消费品者;
6.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者。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审名单,经辅导员签名,连同有关材料交学院综合办审核;综合办审核签字后交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议,评议组长签字后,名单在各自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名单和有关材料于10月31日前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名单和有关材料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1 月7日前将评选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按照省教育厅批复公告,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报送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两份;
2.西安翻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
3.西安翻译学院 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
4.各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照片提交电子版)、举报处理等内容;
5.学生申请书;
6.学生参评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并加盖学院公章);
7.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参评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和《西安翻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建立相应的学生评审办法或评议细则,并根据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家庭经济状况,遵守校纪校规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评议。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4.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等环节中,坚持资助育人的导向,积极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各学院要积极宣传获奖学生典型事迹,组织各类宣讲活动,形成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报送地点:科技楼一楼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 系 人:孙晓玲
联系电话:85898977
附件:西安翻译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西安翻译学院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西安翻译学院 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 二年级以上人数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英文学院 | 3635 | 154 |
国际商学院 | 1568 | 66 |
高级翻译学院 | 432 | 18 |
亚欧语言文化学院 | 1140 | 48 |
教育学院 | 2647 | 112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3307 | 140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1774 | 75 |
信息工程学院 | 1150 | 48 |
护理与康复学院 | 773 | 32 |
体育学院 | 143 | 6 |
总计 | 16569 | 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