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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4:55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印发《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将《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翻译学院  

20221117

 



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

2022年修订)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是关心教学、重视教学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领导。

二、听课次数

(一)  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和教学质量监控的副校长不少于4次。

(二)  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人不少于6次。

(三)  学院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各级领导干部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节课。

三、听课方式与范围

(一)听课方式

以随机听课为主,自行选择听课班级和授课教师,听课前一般不予通知。

(二)听课范围

1.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

2.学院领导原则上在本院开设或本院承担的课程中随机听课。

四、听课要求

(一)  领导干部听课情况需记入《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

(二)  领导干部听课后需对授课教师教学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本人。

(三)  领导干部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师生反映的问题及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请梳理后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  《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是领导干部听课的原始档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定期回收并存档。

(二)  领导干部听课评价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按比例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评价。

(三)  本听课办法不包括领导干部听思政理论课,领导干部听思政理论课请参照《西安翻译学院校、院(系)两级领导听思政理论课实施办法》执行。

(四)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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