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将《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翻译学院
2022年11月17日
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
(2022年修订)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是关心教学、重视教学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领导。
二、听课次数
(一) 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和教学质量监控的副校长不少于4次。
(二) 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人不少于6次。
(三) 学院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各级领导干部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节课。
三、听课方式与范围
(一)听课方式
以随机听课为主,自行选择听课班级和授课教师,听课前一般不予通知。
(二)听课范围
1.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
2.学院领导原则上在本院开设或本院承担的课程中随机听课。
四、听课要求
(一) 领导干部听课情况需记入《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
(二) 领导干部听课后需对授课教师教学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本人。
(三) 领导干部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师生反映的问题及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请梳理后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 《西安翻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是领导干部听课的原始档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定期回收并存档。
(二) 领导干部听课评价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按比例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评价。
(三) 本听课办法不包括领导干部听思政理论课,领导干部听思政理论课请参照《西安翻译学院校、院(系)两级领导听思政理论课实施办法》执行。
(四)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