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信息工程学院 2024 年“挑战杯”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 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社会观察,不断增 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 能力,增强我院学生就业创业和综合素质提升,发现、培育和选树 创新创业人才,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推动“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举办西安翻译学院2024 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与宗旨
(一)竞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我院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促进我院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有创新、有创业 梦想的优秀人才。希望通过此次竞赛在全院范围形成一股创新思潮, 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
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成立学院竞赛组织委员会
1.组委会
主 任:葛海波 赵桢宇
副主任:王艳丽 尤国强
成 员: 各系、中心主任、副主任、综合办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
2.组委会办公室
组 长: 王荣平
成 员: 团学青所有成员
办公室设在团总支办公室。
职 责:研究制订学院竞赛实施方案,做好竞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 作,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竞赛组织工作长效机制,为在校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参赛对象
凡在我校 2024 年 7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均可参赛。
四、参赛方式及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参赛方式
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 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人,每个指导教师所指导项目不超过 2 项。对于跨校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西安翻译学院为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开始后,只可进行团队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二)申报条件
参赛项目必须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 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 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大赛内容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 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 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 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 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 带 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 济合作建设,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 申报要求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 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 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已获往届“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创青春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 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 发明创造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 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 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 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 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 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 鼓励学生将近年来参与的“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 ”中国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成果包装与转化进行上报,并优先考虑立项。
五、赛程安排
1. 学院选拔(2023 年 9 月-10 月)
学院组织,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进入校级复赛项目。
学院初赛时间拟定于2023年10月19日,决赛拟定于2023年10月24日。学院决赛后,组委会将按照学校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级复赛。
2. 校级复赛(2023 年 11 月-12 月)
启动校赛并进行作品评审。
2023 年 11 月 2 日前,各学院根据对遴选出进入校级复赛项目进行提交;
2023 年 11 月 3 日-7 日,校级组委会办公室按照竞赛章程对各学院申报作品资格审查;
2023 年 11 月 8 日-15 日,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入围校级复赛的项目进行线下文本评审及网络评审,择优选拔优秀项目进入路演环节。
3. 校级决赛(2023 年 11 月 22 日)
举办校级决赛并确定推荐省赛作品。
4.推荐省赛项目集训(2024 年 3 月-4 月)
确定推荐省赛作品最终名单。
5.省级复赛(2024 年 4 月-6 月)
6.全国总决赛(2024 年 6 月-10 月)
7. 总结表彰(2024 年 11 月)。
六、报送材料时间
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10 月 18 日。
各团队于 2023 年 10 月18 日前, 向组委会办公室(团总支)提交参赛作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项目申报表:需要提交《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三份(需加盖 公章,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文档命名为“ 申报书+作品名称 ”)(见附件 1);
2. 参赛项目材料:包含“项目计划书 ”(组织结构代码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PDF 和 word 版同时电子版提交) 和“项目介绍材料 ”(20 页以内 PPT, 以 PDF 电子版提交) , “项 目计划书 ”和“项目介绍材料 ”提交纸质版计划书三份(A4 纸双面 打印,左侧装订,使用统一封面) ,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夹命 名为“参赛项目材料+学院 ”,文档命名为“项目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 PPT+作品名称 ”),项目计划书格式参考附件 4;
3. 参赛作品汇总表:提交《参赛作品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文档命名为“XXX 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 ”)(见附件 5);
4. 辅导培训计划书。提交电子版辅导培训计划书(文档命名为“辅导培训计划书+作品名称 ”)(见附件 6);
七、表彰奖励
1.参赛的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总数的一定比例设金、银、铜 3 个奖励等次。
2.授予院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 ”荣誉称号。
3. 授予院级赛事组织突出者“优秀组织工作者 ”荣誉称号。
4.《西安翻译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西 译院发〔2018〕65 号)、《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2023 年修订)》(西译院发〔2023〕83 号)、《西安翻译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西译院发〔2023〕90 号)、《西安翻译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西译院发〔2021〕107 号)、《西安翻译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标准》(西译院发〔2021〕15 号)等关于竞赛对学生奖励、教师奖励、教师职务评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等进行了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文件。
八、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增强育人实效。学院各部门要站在为党育人的高度, 将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带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社 情、提升社会化能力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2. 精心组织,夯实群众基础。学院各部门要坚持育人宗旨,突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安排好院级比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巩固和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切实发挥榜样的示 范引领作用。要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资源保障,邀请近年获奖师生或校内外专家举办宣讲会、经验分享会、培训会等, 帮助学生按要求完成参赛申报各项程序,做好优秀项目推荐遴选工作。
3. 建章立制,构建工作新格局。学院各部门要从组织发动、项目指导、资源保障、表彰奖励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体系,更 好地激励扶持师生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来,建立健全促进“挑战杯 ”系列竞赛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本院实际,充分利用团学组织的宣传阵地和平台,做好赛事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赛事的品牌效应。
九、声明
1. 具体省赛参赛作品要求以 2024 年团省委所发正式文件为准。
联系人:王荣平 李祚诚
附件:1. 项目申报表
2. 评审要点
3. 创业计划书
4. 参赛作品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
5. 参赛作品汇总表
6. 辅导培训计划表
7. 院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
信息工程学院
2023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