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我院刘星雨、樊洋鸣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情况公示
刘星雨,女,系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电子商务专业(本科)230310102班学生;樊洋鸣,男,系信息工程学院2024级电子商务专业(专科)240320101班学生,两位学生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至今未曾报到及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未按规定缴纳学费。
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译院发〔2023〕91号)文件中第六章第三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予以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目前,两位学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学校相关规定。
经学院研究,依据教育部第41号令和《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拟对刘星雨、樊洋鸣进行退学处理,并在学院公示三天(10月9日至10月11日),随后将公示结果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最终处理。
信息工程学院
2025 年 10 月 9 日